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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中能否使用“深圳”或“深圳市”作为行政区划?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7

答: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使用“深圳”、”深圳市“。

上一篇: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或是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如何申请?如核准后需要调整相关股东或其他注册信息,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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