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前海深港合作区企业的已登记经营范围可以保留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9 答:原有在前海深港合作区或迁移至前海深港合作区的企业,可以继续保留已登记经营范围,在变更经营范围时也可以保留或部分保留原有经营范围,但新添加的经营范围必须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标准化用语。 上一篇: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是否需要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下一篇:证照分离改革体现在商事主体登记申请上具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