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1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照(换照不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照(换照不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