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应提交什么材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3答: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分支机构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答: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分支机构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