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在设立时没有生产场地的,可否不要求提供环保、卫生等前置审批文件?或在经营范围加注:“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字样?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3 答:可以不要求提供前置审批文件,直接在经营范围中加注:“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字样。 上一篇:公司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时,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如何操作? 下一篇:公司和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变更,是先办理变更手续,还是先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