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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总公司地址不一致的分公司的经营场所如何登记?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3

答:商事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与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且在特区内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和商事主体住所不一致但在特区内不跨区的,商事主体应当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者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隶属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内。 例如:在福田设立的公司,准备在罗湖设立分公司,一定要办理分公司登记;如果在福田区除本公司住所以外的地址设立分公司,可以选择办理分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将分公司地址登记在总公司营业执照的住所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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