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里面增加“提供车辆挂靠服务”是否可以?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3 “车辆挂靠服务”是被挂靠人提供运输资质给挂靠人使用,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不可转让的规定,不予核准这一经营范围。 上一篇:外商合营公司的中方撤回资金,将股权转让给原合资的中方,合营公司的名称包含了撤资方的字号,撤资方可否要求合营公司取消其名称中的字号? 下一篇:测试服务的经营范围能否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