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什么?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3答: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申请设立或办理变更后,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对应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
答: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申请设立或办理变更后,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对应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