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法定期限是多少天?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3 答:是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如在二十日内没有首先购买所转让的股权,在法律上就认为其他股东放弃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上一篇:公司临时召开股东会,应如何通知全体股东参加? 下一篇:内资公司设立后,什么时候可以变更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