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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应如何办理?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4

答: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变更后后预约到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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