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设分立形式是否意味着原公司解散?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4 答:新设分立是以原来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为前提,原来的公司解散。 上一篇:可否申请冠以“国际”字样的企业名称? 下一篇:国外投资者(自然人)在深圳设立公司需提供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如果该国家没有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该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