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一定要进行名称预先自主申报?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4 答: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需要进行名称预先申报以外,其他企业的名称由申请人在设立、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需预先申报。 上一篇:股东为法人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但其法人股东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的,应如何处理? 下一篇:是否只要拿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想经营什么就经营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