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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机构设立要符合什么条件?设立后,如何报国家局备案?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5

答:商标代理机构的设立须符合《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后,由我局企业注册部门汇总后报省工商局,再由省工商局汇总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新登记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每月一次将名单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抄送的内容包括:机构内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商标代理机构需要通过邮寄的方式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事宜,应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开设账户、交纳规费预付款事宜。商标代理机构需要了解如何开设账户等有关情况的,请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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