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项目资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6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维权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企业开展的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参考支出成本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开展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参考支出成本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本项目每个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200万元,但知识产权保险已赔付的不再予以资助。对于维权项目中用于支付和解协议的和解金费用不予资助。
每年资助的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总额不超过2000万。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了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制度、知识产权维权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三)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一审以上判决、仲裁裁决,或达成和解并已执行完毕(但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 ; (四)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完成不超过一年;
(五)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对深圳市有关产业有一定借鉴和指导作用,对深圳市的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或具有其他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影响;
(六)愿意将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四)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及案例分析报告等研究成果;
(五)成本支出说明;
(六)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七)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