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冠以“广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6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已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可以申请冠省名;
2.企业名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名称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以申请使用“广东”“广东省”字样。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已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可以申请冠省名;
2.企业名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名称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以申请使用“广东”“广东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