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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会(商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商会)进行收费或要求入会,合理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8

答: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行业协会(商会)“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除非企业自愿申请,禁止协会(商会)收取费用制作牌匾。凡经企业举报有上述违规行为,且经查实的,取消当年度受委托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受委托开展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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