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超过登记时间是否需要收取权利恢复费?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8问题
专利授权超过登记时间是否需要收取权利恢复费?
解答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申请人自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日起两个月内,或在专利授权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需要办理缴费登记手续,期满未办理的,视为放弃专利权。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正当理由延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要求丧失的,可在收到权利丧失通知书日起两个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在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相关证明,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因此,超过授权通知书规定的缴费期限如果需要恢复专利权,必须缴纳权利恢复费,且一个专利收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