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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9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事由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一)网上申请:在市场监管局官网的网上业务办事区,点击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填写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进行验证登录,选择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理由,提交成功后,经核实符合恢复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将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现场申请:商事主体经办人到辖区监管所窗口填写《商事主体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原件(正或副本均可)、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辖区监管所经核实符合恢复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将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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