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虚假出资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9 答:公司的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上一篇: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的名义的,如何处罚? 下一篇:公司进行清算时,没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应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