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

​确定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21

答:组织形式只能从法定形式中选择,不能自由决定。各类型市场主体的名称规则大致一样,但在组织形式上有所不同。公司制企业和分支机构使用的组织形式一般是“有限公司”“分公司”;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必须带有“专业合作社”字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就比较多样化,可以叫作“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只要无歧义,语义通顺都可以。

上一篇:我可不可以把繁体字、异体字、火星文用于企业名称?
下一篇:确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