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

​经营范围是从事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宝,需要哪些前置批文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22

答:暂时不予办理,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商事主体不得在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股权投资”、“交所”字样。

上一篇:公司营业执照一超过有效期,是否有效及是否需要更换为新的营业执照?
下一篇:网上申请查询字号程序和传统方式有什么不同?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