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

​商事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无需设立分支机构即可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22

答:商事主体在特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选择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不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而是将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营业执照内。


上一篇:请问我在申请开办企业的时候,为什么没法手动填写住所地址?
下一篇:在广东省外,或者深圳市外可以申请开办深圳的企业吗?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