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无需设立分支机构即可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22 答:商事主体在特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选择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不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而是将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营业执照内。 上一篇:请问我在申请开办企业的时候,为什么没法手动填写住所地址? 下一篇:在广东省外,或者深圳市外可以申请开办深圳的企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