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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申请补领的,需要刊登作废声明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24

答:根据国发〔2018〕2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被取消,今后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免费发布公告。企业可自行选择登报作废或者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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