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

​中外合资经营的公司章程中,能否约定股东会为最高权力结构?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25

答:可以。《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作禁止性规定。同时,《外商投资法》第31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的公司组织架构方面可适用《公司法》,而在《公司法》中,股东会确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上一篇:清算组成员由谁组成,有无人数的要求?
下一篇:年检和换照是否可以同时办理?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