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看到政务网上的清单中没有董监高等高管成员的任免书,是不是系统错误?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6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为简化商事主体设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商事主体的设立时,无需提交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成员的任职文件。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为简化商事主体设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商事主体的设立时,无需提交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成员的任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