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

​除了商务秘书企业之外,还有哪些主体可以被委托进行住所托管?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6

答:此次修订扩大了提供住所托管的主体范围,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作为商务秘书企业的有益补充。修订后商事主体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无需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商务秘书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住所托管,以受托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作为商事主体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待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实施。

上一篇: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否不注销登记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下一篇:什么是歇业登记制度?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