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股权及章程变更操作流程和材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5-07合伙企业变更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合伙协议
5.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原合伙人或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7.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9.合伙人以事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2.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机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3.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一并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合伙企业注销手续: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理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算人成员名单的备案通知书
6,在外省市设立有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当地工商局开具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
合伙企业清算组备案
1,清算人签署的清算人成员备案申请表
2,指定代理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人成员组成文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