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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后何谓提前公开?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5-02-21

答:我国《专利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所谓提前公开,是指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并应提交公开声明。提前公开声明经专利局初步审查合格后即时进入公开程序。提前公开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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