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中,是否要求该工作人员在资助申报时仍在职?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5-02-06 答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要求该工作人员在资助申请人申报资助时仍在职。 上一篇: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下一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