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具备些什么条件?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5答: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活动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经依法认定;(2)具有相关领域检测经验,从事检测工作2年以上或者对外出具相关领域检测报告20份以上;(3)取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4)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不良记录;(5)本单位的法人性质、产权构成以及组织结构能够保证其公正、独立地实施检测活动;(6)具备承担相应产品认证检测活动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或者经相关设备、设施所有权单位的授权,可以独立使用设备、设施;(7)检测人员接受过与其承担的相应产品认证检测所必需的教育和培训,并掌握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具备必要的产品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