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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怎样办理停业或撤销?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16

答: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停业或者撤销的,应当首先将尚未办结的事项(包括其办事机构的所有事项)妥善处理,将所有代理的专利申请转委托或解除委托,然后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停业或者撤销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申请报告; 2、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事务处理情况说明;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同意停业、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审查意见,并收回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同意停业、撤销的,向专利代理机构发出同意停业或撤销通知书,并以公告形式公布停业、撤销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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