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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是否可以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等字眼?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5

答:根据2017年9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和教育部的联合文件,企业未经审批机关审批并获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商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但从事相关行业、作行业限定语等使用的除外。如企业申请上述字眼的公司名称需到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申请,名称申报通过后打印名称证明书后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注意】只能以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形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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