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采用国外某地地名作为企业字号?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5答: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情形(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因此,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国际组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但外国国家境内某一具体地名,可适当放宽。
答: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情形(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因此,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国际组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但外国国家境内某一具体地名,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