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经营范围核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能否再增加“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金融信息咨询”等类金融表述?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6 答:不可以,增加“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金融信息咨询”等类金融表述仍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其他部门的会议纪要审定。 上一篇: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创业投资”经营范围? 下一篇:我是一家股权投资的公司,看见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对名称和经营范围有了规范化的表述,我可以直接去市场监管局规范名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