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股权投资的公司,看见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对名称和经营范围有了规范化的表述,我可以直接去市场监管局规范名称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06答:针对我市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管理机构自愿按照《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申请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直接根规范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名称规范为同时含有“私募股权”和“基金”字眼;经营范围规范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没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其他部门的会议纪要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