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后,领取营业执照时窗口是否应出具变更通知书,以备企业作其他相关变更(如变更税务登记证)?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5-02-13 答:①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②涉及到登记事项变更或备案的,领取营业执照有需要时可取得“登记通知书”。 上一篇:关于因为变更通知书上黑白章需申请加盖红色业务章的问题 下一篇:办理商事登记变更业务通过后,为什么在“业务材料”下载中没有“变更(备案)通知书”打印,而是一份“登记通知书”,且“登记通知书”中没有显示具体的变更事项。